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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口报关常识:出口报关所需单据
    出口报关所需单据: 箱单、发票、报关委托、报检委托(需商检货)、非木质包装证明(非木质包装货)、核销单、药品证明(出口货为药品)、场站收据。 出口货物报关一定遵循货到后方可报关的原则,其中需要注意的地方有: 

A:报关单据准备齐全并都需要正本,H.S.编码一定要确认准确以便判断有没有特殊的监管条件(如电子产品更新换代比较快,没有注册商品编码,可在出口时向海关询问,找一个相似货物的商品编码。)。 

B:报关之前确认船公司是否已输入EDI ,否则会影响报关速度。 

C:报关的数据要和箱单,发票相符,否则会影响输入目的港舱单,影响提货。 填制报关单:出口报关单一般为六联,海关留存联,海关作业联,报关企业留存联(海关三天之内有审核权,所以报关企业要留存),海关核销联,出口收汇证明联,出口退税证明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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